一、项目概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新创业大楼拟建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东南部,学校运输中心以南,博文路以东,文永楼以北。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29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829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9883平方米,地下一层。
服务内容
此次服务内容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新创业大楼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报批:
在详细调查、收集有关基础资料及类比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新创业大楼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应符合国家及湖北省、武汉市有关水土保持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需通过相关水务部门组织的审查;报批稿符合专家对报告送审稿提出的修改和补充意见。
参入询价单位资质及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相关专业内容(相关专业包括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水资源、水文或资源环境类专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
2.近5年内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申请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出具网络查询情况加盖公章,及出具承诺)
3.近5年(2015年9月-2020年9月)至少承担过5项武汉市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出具政府部门批复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报价方式
自主报价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8万元人民币。
其它要求
必须严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范。
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批复:现场勘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及报告书编制,20个工作日内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复。
与甲方保持良好沟通环境。
针对该项目成立固定的工作小组,组长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允许中途更换。
项目组成员须提供3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参入询价单位提交报价函、经济活动廉政承诺书、公司资格材料、相关人员资料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新创业大楼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报批服务询价方案等。
评标、定标由校园建设部小额分散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询价方案及项目相关要求评定出服务单位(实质性满足询价要求的投标方,价格最低的为中标单位),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形成文件存档。
请于2020年10月19日10:00前将询价函资料交由校园建设部综合科,地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中原楼707室,电话:8838614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园建设部
2020年10月14日
以下为参与报价函格式,请参与单位按照格式填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新创业大楼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报批
服务询价
报
价
函
单位(盖章):
地址: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已经仔细阅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新创业大楼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报批服务询价函》文件,了解该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接受文件所提所有要求。
二、服务内容
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针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新创业大楼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报批服务,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服务内容。
三、单位及人员情况
1.我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2.我单位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相关专业内容(相关专业包括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水资源、水文或资源环境类专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
3.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情况
专业名称或分工 | 姓名 | 职称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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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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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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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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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人员确定后,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更换。
附:以上人员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职称、身份证、社保证明、法人授权委托)
4.近5年内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申请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出具网络查询情况加盖公章,及出具承诺)
附相应的证明材料:
5.近5年(2015年9月-2020年9月)至少承担过5项武汉市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出具政府部门批复文件)
附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工期承诺
我单位承诺,在中标后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甲方要求对项目进行服务任务。具体日期安排如下:
五、报价
我公司报价为:
六、我公司承诺
严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范。
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批复:现场勘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及报告书编制,20个工作日内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复。
与甲方保持良好沟通环境。
针对该项目成立固定的工作小组,组长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中途更换。
项目组成员提供3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我公司服务工作方案为: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联系人电话号码:
经济活动廉政承诺书
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新创业大楼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报批
合同编号:
为了规范经济活动中合同签订双方人员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合同双方作出以下承诺:
一、合同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二、合同双方任何人不得收受、索要或赠送任何形式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非物质形式的情形(合同约定的技术考察除外)。
三、合同双方任何人不得接受或邀请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合同的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
四、合同双方任何人不得接受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以及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等方面的便利。
五、合同双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本单位或另一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合同双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其配偶、子女、亲属在对方单位安排工作或参与业务活动。
七、合同双方负责人要将以上规定和要求告知本单位参与人员,参与人员在严格约束自己的同时,要告诫自己的配偶、子女、直系亲属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对方发生利益往来。发现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倾向,负责人要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甲方如有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知情人应及时向学校监察工作部据实反映或举报,举报电话027-88386336,邮箱jw@zuel.edu.cn。对查证属实的,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存在索要情形的加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乙方有关人员如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涉嫌违纪的,将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举报;涉嫌犯罪的,向司法机关举报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甲方将根据学校不良诚信记录名单相关管理规定,视情形决定乙方单位及人员禁入甲方市场的期限。
八、本承诺书与合同一并签订,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必须履行相关备案手续。
九、本承诺书的有效期:小额分散采购的项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验收合格止;其他的采购项目,至该项目验收合格后期满三年止。
十、本承诺书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合同承办单位:(公章)
主要负责人 : (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